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 ........(雅各書 四:17)
馬太福音描寫 主 耶穌在約但河受了施洗約翰的洗後,就被聖靈引到曠野,受魔鬼的試探,祂禁食四十晝夜,後來就餓了。
有人不了解基督徒就是「與上帝同在的人」。 基督徒與上帝同在,乃是 主 耶穌應允的。
許多基督徒都不能理解與「上帝同在」的意義。 乃是 主 耶穌希望每位基督徒,都能秉持祂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的教導: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。」
禱告對基督徒而言,是一件很重要的事,主 耶穌在世時也常勸導人:「要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」。
許多基督徒都很喜歡禱告,以為一個屬靈的人都必喜歡禱告。 而且把許多舊約的禱告內容,引用到新約裏來。 以為「唯有」禱告才能取得 神的悅納,一再的在聚會中,鼓勵基督徒禱告。 事實上,有這樣的教導,是不太正確的。 因為蒙 神悅納的重點,並不再於禱告,乃在於行 神的旨意。
許多基督徒都不懂方言,甚至許多教會也不懂方言。 其實若按著希臘原文為「glossa」,一般的解釋為語言。此處解釋為方言。 代表兩個意義,即是指它為一種語言,有意義內涵的,絕非僅是牙牙的舌音。 此外,第二個特點,它是可以翻譯出來的。
馬太福音第五章第17節,主 耶穌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,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 許多人不解,為何有人以為主 耶穌來是要廢掉律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