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第十章 21-23節寫著:
「弟兄要把弟兄,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。
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。
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,被眾人恨惡。
惟有忍耐到底的,必然得救。」
看了這三節經文,有人不免迷惑,對一個真正愛家的人,許多人都同意,不管信不信主 耶穌,萬一父母親、兒女或兄弟姊妹遇到危險,定會不顧一切甚至犧牲生命拯救他們。
為何等信了主耶穌之後,聖經會如此描寫主的家庭,這個家庭裏的成員,彼此好像有深仇大恨,都要彼此為敵;弟兄與弟兄,父親與兒子,兒女也要與父母為敵;
好端端的家庭,結果就要弄得妻離子散,為何一個基督徒,要忍受這樣的家庭呢?
其實,在馬太福音裏這幾節話語,是不能斷章取義的,它是連結前面 18-20節。
在前面的經節裏,主 耶穌說:
「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,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,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。
你們被交的時候,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,到那時必賜你們當說的話。」
這是描寫基督徒在末世遇見迫害時的景況。
當然,基督徒遇見迫害,或許會有人專顧自己的事,而出賣別人甚至家庭。
然而真正的基督徒卻不是這樣,且許多人出賣家庭的,仍是有不得已的苦衷。
我認識一個家庭,這家庭是個非常和睦的家庭,家中的長子是醫生,在地方上很有名望。
台灣光復之初,他熱烈帶領地方士紳迎接國軍來台;
不久發生二二八事件,他因目睹當時國軍的腐敗,而投入反抗的行列,但不幸被國民黨查知,因這位醫生很有名望,加上又是地方領導,於是想勸導讓他自首,卻遭到他以「寧死不屈」回絕。
於是,有人勸他母親,若妳兒子不自首,必會被捉處死還會連累全家,以及年幼的弟妹們。
因此要她主動報案,與兒子劃清關係;而這位大兒子也為了保護全家,自願在母親的檢舉下慷慨赴義。
結果,這位大兒子當然被捉去,而且被槍斃了;
但他的弟妹卻都長成,沒有再遭受迫害,而且成為社會活躍的人。
當然這位母親的痛苦可想而知,在這世上又有誰願意檢舉自己的兒女,除非是為了保護更多的兒女。
信 耶穌也是如此,當大迫害來臨時,不只生命會受威脅,敵人也會以家人的生命相威脅。
怎麼辦呢?!
自從主耶穌升天後,歷史上就有很多次對基督徒迫害,
甚至想盡辦法用連坐法,羅織各種罪名,在那些不願檢舉自己家人的身上。
所以,不管是自願為主殉難也好,或像那母親的大兒子般,被自己所愛的母親檢舉也好。
相信人們都不會以為其中沒有愛,反而以母親的檢舉所包含的愛和犧牲,更是令人感動落淚。
所以主 耶穌才會教導大家,要大家忍耐到底,因為「惟有忍耐到底的,必然得救。」就是這個道理。
文╱恩友中心 李政隆 執牧